第一章 总纲

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法规及主管部门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1. 学校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
2. 学校标识码:[具体标识码]。
3. 地理位置及邮编:学校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邮编400072。
4. 办学层次及类型:学校为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
5. 主管部门:学院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
6. 学校概况简介: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设有多个专业,拥有完善的实践教学基地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场所,注重产教融合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三章 招生组织与监督
1.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校招生工作。
2.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和统筹招生工作。
3.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1. 招生对象:面向指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3. 录取规则: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具体录取办法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和规定。
第五章 专业与健康要求
1. 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投档规则详见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
2. 对于特定专业,有身体健康及形象要求,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对身高、视力等有具体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助学保障
1. 学校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官网“收费标准”栏目。
2.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勤勉补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资助项目。
第七章 入学与毕业
1.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2.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
第八章 招生纪律与特别声明
1.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
2. 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或查询由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1. 招生咨询电话:[具体电话号码]。
2. 学校网址:[学校官网链接]。
以上内容为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招生的详细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