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述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在即将到来的春季高考中的招生章程及相关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是一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院校国标代码为1392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同时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包括“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报考本校的考生需符合相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相应的考试。体育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还需参加相应的术科统一考试。详细要求见相关招生目录。
第六章 录取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制定录取规则。其中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详细录取规则见章程。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体检标准按照相关部门的指导文件执行。
第八章 组织保障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需核验相关证书,无相应证书证明者不予报到和注册。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或违规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收费标准
本校收费标准按照相关通知执行。详细收费标准见正文。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提供招生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学校网址等咨询方式。提供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监督电话等。
第十三章 附则
本章程经学校相关会议审查通过,适用于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学院的招生章程解释权归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并由其依据本学院的授权进行解释。如果本招生章程中的内容与国家或省级相关政策法规有不一致之处,应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此项规定旨在确保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省级的法律法规,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也确保了学院对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有助于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并正确理解学院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如遇到与国家或省级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学院会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调整,以保证学院的招生工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