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宿州学院关于高考录取的规则,涉及录取规则、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要求以及身体条件等信息。以下为详细阐述,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录取信息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实施加分优惠,录取依据为投档分数。
第十七条:录取过程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与往届生同样对待。
具体的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专业要求。
2.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依据投档成绩在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或同一院校专业组)中调剂。若考生不接受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部分,将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文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3. 当投档成绩相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二、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 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若存在统一的投档、录取规则,则按照相应省份的规则执行。
2. 河南省内艺术类考生:在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百分之五十加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占比百分之一百二十五,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有相同的,则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 安徽省内艺术类考生:舞蹈表演专业分为两个方向招生,分别为舞蹈表演和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其中舞蹈表演对考生的舞种不作限制,培养方向包括中国舞、芭蕾舞等;而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仅针对国际标准舞的考试舞种招生。这两个专业分别在我校音乐学院和体育学院进行培养。对于艺术类考生的具体要求,建议考生参照学校最新公告以确保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