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2025年昆明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细则的详细解读,其中包括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条件等方面的信息。此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四条 学院遵循“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规定。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等多方面表现。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学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越高,被优先录取的机会就越大。专业分配上,学院优先尊重学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录取流程为:在同一投档批次内,学院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学生同意调剂,学院可将其调剂至未满额的专业;若学生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各专业的投档比例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市)的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艺术类专业,学院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的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二十条 对于影视编导专业,学院将直接依据学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学院将根据学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与文化满分比例的50%加上专业成绩与专业满分比例的50%。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与生源地的唯一录取规则有冲突,则执行生源地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当学院能满足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时,若因特殊原因学生自愿申请被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原则上学院可尊重学生的意愿进行调剂。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五条 在录取期间,计划的调整需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