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内容是哈尔滨师范大学为大家整理的详细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健康状况等要求。以下是具体的条款,供各位考生和家长参考。请注意,如遇到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详解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招生工作。整个招生过程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实施。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依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我校的生源情况进行确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我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将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位次、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及综合素质评价等,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将其调剂至其他专业;对于那些高考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将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予以承认。
第十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法语、西班牙语、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及“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限定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则不设语种限制。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的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将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专业安排。若投档成绩相同,将根据生源省份的排位规则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则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如下:
1.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按照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2. 美术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将根据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将根据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成绩和其他相关条件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于通过单独招生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则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标准进行。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希望上述信息对各位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祝大家顺利考上心仪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