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2025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艺术类录取标准和流程,内容源自官方的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如下:
一、总体原则
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相关条款。以考生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院校录取
普通类批次和艺术类批次均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三、专业录取
对于投档至我院的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需参加与招生专业对应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化课与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有必要调整,则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原则为准。
四、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工作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相关办法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我们将按照其招生主管部门的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如有变动,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六、同分情况处理
院校录取方面,对于同分考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规则。而在艺术类专业录取中,若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将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