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是参考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等相关专业,包括数字展示设计、建筑景观设计等方向的考生,需要参加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考生需达到文化课和艺术统考成绩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在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将依次考虑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二)对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不再依据专业考试成绩,而是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具体的招生批次信息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部分艺术类专业对形象和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
(一)美术类和摄影专业原则上不对色盲考生开放。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影视表演专业需要考生口齿清晰,呼吸和发声器官无疾病,并且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对于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这些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体育教育、舞蹈表演专业同样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对于具有特殊才艺和潜力的考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四)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除需满足一般录取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特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五官端正,无斜视、色盲,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血管瘤等;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达到一定标准。
以上内容即为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相关介绍,供广大考生参考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