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向大家介绍韶关学院2025年的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这些信息均基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如下:
一、录取时,将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划分的普通类(包括历史类、物理类或文科类、理科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体育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
二、对于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达标。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三、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
四、对于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考核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其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五、在普通类专业分档时,将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将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六、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学校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将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将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相关公式。
七、如遇生源所在省(区、市)对投档录取条件有最新规定,学校将按照该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是韶关学院2025年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介绍,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细节请参照当年的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