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关于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为选拔优秀人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学院位于山东省日照市,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招生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的各个环节。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计划招收一定数量的单独招生普通类、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具体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量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招生类别和专业间可以调剂使用。最终的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与报名时间
招生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高中毕业生),以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所有录取的学生都将进行全日制培养。具体的报名时间和方式会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考生还需支付相应的考试费用。对于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需要签订全日制在校学习承诺书。
第六章 测试办法及安排
测试方式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对于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还有面试环节。具体的测试时间、方式和内容会在学校官网发布。考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参加测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对于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无法达到任何专业的录取控制线,但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的优先级都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并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提供各种资助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详细政策请参考学校官网。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新生入学后需要参加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所有学生毕业后将获得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相关事宜公告》
第三十一条: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郑重声明,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招生相关事务。对于任何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考生务必确保高考报名联系电话畅通无阻。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内容与上级有关政策有冲突时,遵循国家和上级政策。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若考生对专业分配存在疑问,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将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需申诉,请联系电话:。本章程内容与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将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为方便考生咨询招生事宜,我院提供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3-8130或移动在线咨询专线拨打其他电话号码为有效渠道,也可以通过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或留言交流。我们的官方网站地址为www.,同时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如果您需要邮寄材料或信件,我们的通信地址是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邮政编码为27680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解答关于招生的所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