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兰州博文科技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各方面的详细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章 招生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章程。学校名称为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办学类型为普通高校,办学性质为民办。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于2002年由兰州交通大学申办成立,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21年,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这些计划经过教育部审定后,将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普通本科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承认加分。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执行新高考录取政策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专升本录取规则及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录取、投档原则、征集志愿录取等都有明确规定。已录取的考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学校确定了新生的学费标准和住宿费用。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学校还设有其他奖学金制度。
第七章 附则
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要求、规定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未经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期待与广大考生的相遇,共同书写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