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为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5年录取政策的详细解读,包含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请注意,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政策概览
一、总体原则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工作。
二、录取流程
第九条至第十八条详细规定了录取流程和具体要求。
具体录取规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和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对于已投档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学院将依据特定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调剂与退档规定
第十三条 学院将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对于已进档但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需经生源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退档处理。
专业录取与身体要求
第十五条 当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学院将在保持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
第十六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通知,结合本校教学、就业等因素,对进档考生的身体素质作出规定。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部分专业对色盲、色弱、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有特殊要求,考生需谨慎填报。护理学专业对考生身高有明确要求。
通知与公布
第十七条 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工作后,学院将通过邮政录取通知书专递形式向被录取的考生寄递《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等报到材料。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数量和录取结果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以上就是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5年的录取政策详细解读。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能够认真阅读,了解清楚各项规定和要求,祝愿大家都能顺利考入心仪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