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详细解读。以下内容基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进行录取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择优录取。
二、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对于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我校将采用生源省份的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我们认可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在接收到考生档案后,我们将遵循“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具体来说,我们将按照生源省份投档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四、当两位考生的综合分相我们将按照专业成绩进行排序;若专业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进行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进行录取。
五、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们将在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调剂的原则与上述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们将进行退档处理。
六、对于某些省份未折算综合分或需要学校确定综合分折算办法的情况,我们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综合分 = 高考文化分 × 50% + 专业分 × 2.5 × 50%。
以上就是合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的详细介绍,供广大考生参考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