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本文旨在向大家介绍江苏理工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详细涵盖了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希望能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学类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江苏理工学院,院校识别码为XXX。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章 学校简介与基本情况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常州市,是江苏省与常州市共建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基本学制为四年,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在规定的学年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将颁发相应的和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的招生工作。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报名条件主要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
第九条 录取规则方面,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要求,实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条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其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理工学院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对于艺术类、体育学类等专业录取有特殊要求,需参加相应的统一考试,并按投档成绩和其他因素综合评定。
第十三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理工学院设立了近二十项奖助学金项目,其中包括多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我们提供多元化的资助途径,如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学费减免等(具体的资助方案可以在《江苏理工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及《江苏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中详细查阅)。
第二十条 所有成功录取的学生,在报到后都要接受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核和体格检查。对于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不符,或者校考报名材料存在虚假的情况,学校将进行专项调查。一旦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作品、、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体检结果与学生电子体检结果明显不符的情况,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在体检中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一经查实,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邮政编码:213001。
咨询电话:(兼传真)。
招生监督邮箱:.cn。
招生站:访问zs..cn查看最新招生信息。
我们还开设了招生微信公众号和招生小程序,方便考生随时获取招生资讯。
第二章 第六节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类媒体可能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存在理解上的误差,请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存在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的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关于本章程的任何解释,由江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