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详解》

第一章 绪论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做好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国标码为12877,浙江省代码为0071。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由国家统一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架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提前招生政策,并讨论决定相关重大事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招生工作组织与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为350名,其中包括普高招生计划240名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10名。具体招生的专业、计划、类别和学费如下表所示:
(此处省略具体表格,保留原文格式)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报名条件符合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并且身体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名流程为3月11日9:00至3月25日14:00,考生需登录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行报名。确定入围名单的方法分为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两种情况。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照指定时间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第六章 录取规则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实施阳光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和外语公共课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和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以上即为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的详细章程,供大家参考。第一章 录取标准与分数
第十九条总成绩与分数计算。总成绩满分设为350分,其中折算成绩满分18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70分(其中素质特长赋分20分)。总成绩由折算成绩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相加得出,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在录取过程中,总分也按照此法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十条 录取流程与名单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剔除拟录取考生后,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数1:2.5的比例确定备录考生名单。
普高招生考生分数相同时排序规则。当考生总成绩相首先比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照其高低进行排序;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进一步比较素质特长赋分成绩;若素质特长赋分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学考科目成绩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要科目;若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排序。在同等条件下,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对于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素质特长赋分进行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名额与名单调整。当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专业计划人数时,将按照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数的90%确定“拟录取”名单;当人数多于计划数但少于或等于350%计划人数时,则按100%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剩余人数再按比例确定“备录取”名单。
第二章 招生流程与公示
第二十二条 双向选择与公示。学校招生办将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名单(含顺序号)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平台进行双向选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并选择最终录取的学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的拟录和备录资格将随之失效。
第二十三条 公示与监督。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在本校招生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与后续流程。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其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三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略)等(具体内容参照原文章)
第四章 其他注意事项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生资助与奖学金制度。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等,并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 附则与附加信息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与学校网址。提供学校的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和了解学校信息。
第三十四条 章程执行与调整。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如遇突发情况,学校有权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若原公布的招生工作制度、规定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