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指南旨在为考生及家长详细介绍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的招生信息,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学校基本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学院设有跳马、圭塘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及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348号。
第四条 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装备部。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
三、招生类别与政策
第七条 学院招生均属普通类招生,包括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及特定专业的招生等。
四、组织管理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规模及政策等重大事项。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无与社会机构及个人合作招生。
第十条 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对于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欢迎各方监督。
五、专业设置与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学院设有多个紧密对接航空产业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见下表。
(此处可插入一个表格,详细列出各专业的名称、学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二条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生及其他专业的具体要求详见学院招生。
六、录取规则与方式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提档比例。学院认可各省份的相关投档成绩规定。
第十四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录取,再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
七、助学措施与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同时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教学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
八、附则
第十七条 本指南的解释权归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都将依据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提供的信息,考生需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遵循学院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按时入学,需要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通常不得超过两周。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的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和复核。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学院将集中力量进行研究处理。对于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已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全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若理解有误,应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其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若上级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院的招生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处,邮政编码:410124。
招生咨询电话:、85473731、85473655以及85473660。在招生录取期间,我们将启用其他部分电话,这些电话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招生咨询邮箱为:[](mailto:)。
招生信息发布的网址为:[zs./home.htm。](zs./home.htm%E3%80%82)
学院的纪检监察电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