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南昌工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招生总览
南昌工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旨在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与定位
南昌工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致力于培养全日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如完成教育教学计划并达到毕业要求,将颁发南昌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对于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审核可颁发南昌工学院学士学位。学校的办学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狮子山大道998号。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以及就业与招生处构成。其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招生工作委员会则作为咨询、管理和监督机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并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就业与招生处则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时,南昌工学院会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以及近年来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学校还会综合考虑各生源省(区、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人数、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以确保招生来源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规则
南昌工学院严格遵守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对于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规则进行。对于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学校遵循各省的投档规则,并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学校严格按公示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在南昌工学院招生查询。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在内的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入学资格复核与注册
新生在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核。对于复查不合格或者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新生需按照学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对于考生在招生过程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第36号令进行严肃处理。考生的不诚实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记录在考试诚信档案之中。对于在入学前被发现的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若在入学后被发现,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若毕业后被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将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予以没收。若涉嫌犯罪,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具体的弄虚作假行为包括:
(一)通过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或者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方式,骗取报名资格或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通过冒名顶替他人入学,或者由他人代试以获取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欺诈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会收取任何国家规定外的额外费用。对于任何以“南昌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与教育部、各省(区、市)的录取原则存在不一致的内容,将以教育部、各省(区、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昌工学院就业与招生处所有,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考生及家长对招生政策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学校:
第三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如下:
就业与招生处咨询电话:、87713758、87713755;
纪检监督电话:;
电子信箱:[南昌工学院招生信箱:](mailto:南昌工学院招生信箱:);
学校网址:[南昌工学院官方网站](www..cn);
招生:[南昌工学院招生](zsb..cn);
微信公众号:ncgxy1988(南昌工学院)、ngzjc1988(就业与招生处);
传真:;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狮子山大道998号;邮编:330108。我们期待广大考生报考南昌工学院,共同创造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