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等详细信息。以下是对该章程的详细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北科技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概览
第一章 总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湖北科技学院结合自身的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科技学院位于湖北省咸宁市,是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设有69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并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的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校园占地面积广阔,环境优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并吸收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则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下达,并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途径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会根据生源状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学校还设置预留计划,主要用于优质生源的补充。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规定提交调档比例。对于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对于普通类专业,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并针对不同科目进行排序。对于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校也有相应的录取规则。学校还对护理学类专业的身高有要求。
第六章 新生入学
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收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并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湖北科技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中详细说明。新生入学后,学校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查。
第七章 奖、贷、助及其他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有多种奖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采取奖励、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提供经济资助。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联系电话:请拨打或进行咨询。
学校官方网站:请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网址为www..cn。
第三十三条 重要提示——我校坚决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任何疑问或解释需求,请联系湖北科技学院的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