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详细阐述了南京林业大学2025年的录取规则,涵盖了招生比例、专业分配、调剂制度、健康要求等多项信息,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政策详解
第十一条 南京林业大学依据教育部及各省份(区、市)的招生录取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规定:对于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若采用顺序志愿投档,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采用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则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对于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学校将根据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安排,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投档成绩相学校将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所填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这些要求将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其他省份的考生则需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目要求。
其他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将遵循特定的原则,包括对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认可,以及文化分和专业分的双达标要求。具体录取方式将根据生源省(区、市)的投档规则进行。
第十六条 南京林业大学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将继续在2025年进行。该项目的学制为五年,采用“3+2”的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对于通过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需经过学校的考核合格。进档后,将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执行各省(区、市)的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将根据加分后的成绩进行。
第十九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的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若以上录取规则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招生政策存在不符,将优先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