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概览

第一章 总述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高校招生的政策,保障我校2025年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全称: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
2. 学校代码:以教育部门公布的最新代码为准。
3. 办学层次:主要提供全日制职业本科与专科学历教育。
4. 办学类型:我校为民办性质的本科职业大学。
5. 地址: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具体地址为107国道与文明路交叉口。
第三章 招生组织与监督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及决策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分配原则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历年招生情况及生源结构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的来源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相关招生办公室。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于专业录取,我们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投档。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对于思想政治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河南省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服兵役学费资助、国家贫困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
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
学校提供多种方式供考生及家长咨询招生信息,包括电话、邮箱及学校官网等。录取信息将通过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第八章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的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学校录取承诺。学校不会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于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本章程如有与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漯河食品工程职业大学招生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