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健康要求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遵循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学院不接受色盲考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详细的学位授予门类请参考学校专业设置说明。
二、专业录取办法
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先需要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统考,并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在专业录取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时主要参考考生所在省份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并且按照所在省份的统一投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所在省份没有明确规定艺术类投档综合分的计算规则,学校将按照辽宁省的计算规则执行,即: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 文化课总分 × 100 × 60% + 专业课成绩 / 专业课总分 × 100 × 40%(其中文化课成绩包括高考加分)。如果各省份有新的规定,学校将按照相应省份的规定执行。
在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排序进行录取,成绩优异者优先。在专业志愿分配时,学校不设分数级差。
以上就是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希望能够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