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XXXX年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概览

亲爱的读者们,以下是关于北京城市学院XXXX年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南,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希望这份简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述
北京城市学院致力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性质:民办高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招(七年贯通)
学历学位:对于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相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校址及办学地点:顺义校区位于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航天城校区位于海淀区皇后店路6号。
三、招生原则与组织架构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
四、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生源质量、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详见各招生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并执行平行志愿提档和顺序志愿录取的规则。对于专业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投档分数,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部分专业有特殊的要求,如外语语种、身高、健康状况等。详细的录取规则请参照各省份的招生政策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勤贷
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有所差异,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年的学费为35800--388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的学费为32800--488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费用为3000--4000元/学年。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多项奖励和助学措施,同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和助学贷款申请服务。
七、附则
《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一条: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及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所有新生都需要参加新生入学体检。若因故未能按时报到,且未经我校书面同意,除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外,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的注册报到要求请详见我校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二条:考生应秉持诚信原则填报志愿。对于在录取过程中存在不符合专业要求、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对于毕业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二十三条:若某专业的实际录取人数少于20人,原则上将不开班。录取的新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四条:学校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灵活适应学生的学习需求。学校将为学生提供纸质或电子形式的教材资料。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信息如下: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学校官网地址:www..cn。
招生官网地址:zs..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欢迎关注。
第二十六条:我校有权根据政策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调整或修改。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