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定和流程。该学院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并对各项录取标准都有严格的执行。

录取规则方面,学院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省主管部门的政策,对所有招生专业实行物理类历史类兼招,不设再选科目限制。对于黑龙江省的考生,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具体的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为:物理学科类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历史学科类为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对于外省的考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普通高职(专科)计划中,外语语种不限。对于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文化课成绩按照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则参考省考成绩。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黑龙江省的投档规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进行优先录取,如果总分也相同,则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也遵循类似的规则。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并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将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关于录取批次、投档比例和体检要求等方面,学院也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引。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以确保招生的质量和公正性。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