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本科及高职招生详解

第一章:总则
北京电影学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章程,以确保本科和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分为海淀校区和怀柔校区。
第二章:办学类型和层次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两年。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根据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而定。本章程中涉及的高职均为专科层次。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生源状况、人才需求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计划、报考方法、考试形式、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简章。
第四章:艺术类专业校考
报考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考试。其中,专业考试包括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由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具体的报考要求、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简章。
第五章:录取规则
北京电影学院的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进行。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录取原则详见招生简章。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中,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高考文化成绩的计算方法和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第十六条关于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规则中,对于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百分比的计算有特定方式。例如,若某破格条件要求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10%,对有48名合格生源的情况下,计算结果为4.8,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校考排名应在前4名。
对于保留高考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应类别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必须本科合格。
校考专业录取时,仅考虑第一院校志愿。同一院校志愿下如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均参与排队。
关于破格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专业成绩并列、分数比值计算等细节也有详细规定。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对于不同情况的考生有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采取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
第十七条详细阐述了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规则,包括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等专业的录取原则和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还提到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的规定、政策性加分的处理、省统考成绩并列的处理原则等。
第十八条描述了北京电影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包含艺术类非校考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包括调档比例、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专业及录取安排、总分计算方式、科目成绩比较规则等。还涉及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调剂处理、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考生的录取要求等。
第二十条则对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进行了说明,包括高考外语语种、文化课单科成绩要求、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等。
第六章主要介绍了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详细列出了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和住宿费用,并说明了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如何执行。学校还有完善的奖贷助勤政策,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款规定》,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本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展开复查。若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舞弊行为,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将被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并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至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四款要求》,为了确保新生入学流程的顺利进行,建议考生在高考报名后、入学前,不要更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第五款规章》,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所有入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与任何校外机构(公司)签订任何形式的经济合约。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信息相关条款:招生咨询电话为(010)82048291,详细的招生院系咨询电话可查阅《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为(010)82044801。学校官方网站地址为www..cn,本科招生网站为zs..cn。.cn,招生咨询公众号为“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zs_bfa)”。
《第二十六条声明》,北京电影学院不会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任何以本校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本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说明》,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简章》与本章程存在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解释》,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