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河南省招生代码:6363;国标代码:14750。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层次: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六条 详细地址: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伊滨校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玉泉街299号)、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老城校区(洛阳市老城区治街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生中心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 招生对象: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条 学生中心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生中心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公布有三种形式: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等纸质媒介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作退学处理。
第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颁发的学校名称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章 志愿填报及考试要求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5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pzwb.)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考试要求
学校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总分600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5年单招相关政策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
1. 文化素质考试,分值200分。
(1)普通高中生源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原则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四门科目成绩A-D等级及比例进行赋分折算,其它等级不赋分;折算公式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历史成绩。赋分标准如下:
| 赋分参考 | 语文 | 数学 | 政治 | 历史 |
| | | | | |
| A | 90 | 45 | 27 | 18 |
| B | 80 | 40 | 24 | 16 |
| C | 70 | 35 | 21 | 14 |
| D | 50 | 25 | 15 | 10 |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综合”,其中语文100分,数学50分,政治30分,历史20分,均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3)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
2. 职业技能测试,分值400分。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测试内容除申请免试通过以外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地点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老城校区,具体以考生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5日9:00—7日17:00。考试事宜通过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动态。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原则为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专业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分为计算机类、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文化服务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类、体育类7类,录取过程中按专业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结果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站查询;学校官网同时进行公布。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普通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学校住宿费标准暂定为650元/生·年(7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兵役资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监督机制为保证学校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检监督部门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咨询方式:咨询电话为,学校网址为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