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考生的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共同构成。对于第一、第二类考生,高职单招的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各占一半;而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全部来自职业技能成绩。

第十九条,我校针对第二类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的方式为闭卷笔试。对于职业技能测试,我们按照专业组采取不同的方式:专业组一、二的专业结合笔试和技能展示进行考察;专业组三的专业则仅通过笔试进行考察。
第二十条,我校将遵循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进行分别命题。关于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相关说明和考试范围,均会在我校官网上公开发布。
第二十一条,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要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职业技能特长生,需在2025年3月5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名额,而是使用我校的统招计划,并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具体的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包括:
1. 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获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保送至相应专业。如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
2. 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对于在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二等奖的学生按技能测试满分计入综合成绩,三等奖的学生可选择参加技能测试或按80%计入综合成绩。
3. 免试录取的专业需与获奖赛项相匹配,如考生希望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一志愿和二志愿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的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至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8日9:00至3月10日17:00,方式为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具体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
第二十四条,我校的单招考试是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考务工作,包括命题、组织考试、评判标准制定等。具体流程是:委托第三方组织命题并保密;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组考方案,并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制定评判标准,确保考试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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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湖南省单招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专为我校2025年在湖南省的单招工作而制定。其解释权归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所有。若教育部或湖南省教育厅对相关招生政策进行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官方政策为准,我们将严格遵循。
我们诚挚地欢迎各位考生和家长访问我们的网站,查阅最新的招生信息,并与我们取得联系以获得更多详细的咨询。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我们随时为您提供服务。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