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广州南方学院在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多方面的详细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若存在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n
一、录取原则\n\n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择优录取。\n\n二、分类录取\n\n第十七条 学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以及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n\n三、具体录取规则\n\n1. 第十八条 针对广东省的本科层次专业,考生需要满足相应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合格要求。\n2.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则及生源情况进行招生计划微调。\n3. 第二十条 在满足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状况及成绩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n\n四、专业分配与调剂\n\n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分档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排位相同的考生,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会被优先录取。\n\n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同样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对于排位相同的考生,也会优先考虑其专业基础。\n\n第二十三条 若考生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情况将其调剂到有空额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n\n五、其他注意事项\n\n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要慎重考虑。\n\n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照各省(区、市)的规定执行。对于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取。\n\n第二十六条 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学校允许学生申请转专业。但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转入转出有严格限制。\n\n第二十七条 关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会计学、金融学专业(《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 双学位项目)的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请详见学校招生网站。这些专业的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得申请自由转专业。\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