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信息,内容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各个方面。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标题: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详解
第一章 引言
为规范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学院代码为13007,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为三年。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计划750人,其中普通类730人,退役军人类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5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学校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五章 招生及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每名考生可根据专业类别兼报1-3个专业志愿,只可选报“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一所学校。
第六章 考试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10%)和职业适应性素质测试成绩(占50%),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七章 报名信息公示和报名流程
已正确报名且取得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站上进行公示。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官方网站缴纳考试费用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章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规则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4.考生根据自身所属类别填报专业志愿,可兼报一至三个专业。设有“是否愿意服从调剂”的选项。若选择服从调剂并所报专业无法录取,且考生分数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将会被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选择不愿意调剂,则无论分数如何,均会被视为退档,不予录取。
5.免试考生的录取流程:申请免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登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下载《高职单招考生免试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于2025年2月29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邮寄至学院招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至指定邮箱。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如有造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6.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提交至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7.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山东省2025年的春季和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通过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权益。
8.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将按照所录取的专业进行培养,不得调整专业。
9.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军人类)和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将以全日制方式培养。
第二十八条关于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预录取名单公布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已在学校官方渠道公布。
第九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办学成本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退费政策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项目。具体的资助条件和标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通过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与通过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校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将获得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的专科。
第十一章其他: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如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官方网站、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详细信息已在文中给出。本章程由东营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