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北京化工大学在2025年研究生初试复试的比例情况,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发布的数据为准。

一、关于成绩评定、计算及加分原则
(一)复试按照各批次排队录取,额满为止。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将单独排队。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为50%,即初试与复试满分相等,总分值依据不同专业分为1000分或600分。若复试成绩低于60%,则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和复试成绩组成。在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会将复试成绩与总成绩转换为百分制。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序进行择优录取;若两者均相同,则进行加试。
(四)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如分数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结果虽不计入总分,但如考核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六)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将遵循《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关于录取事项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时长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校会进行说明并再次公示。最终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核。
(三)对于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考生,需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并由相关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于2025年6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按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暂缓发放。
(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2025年5月10日前提交相关合同书。合同书内容需真实、准确,并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未按时提交合同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同样暂缓发放。由考生自行处理与所在单位的问题,若因此造成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于2025年6月前提交相关定向协议书。
(六)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的具体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的后续通知。对于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
(七)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特定类型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若在录取当年入学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关于调档的具体事项,请见后续通知。在通知发布之前,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