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细则的详细解读

这篇文章将详细解析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在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内容均来源于学院的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概述。学院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由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工作。
1. 学院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考虑考生的志愿,然后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名。若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被调配到招生计划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2. 对于报考我院国际标准舞、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音乐表演等专业的考生,学院不再另行组织专业课考试。这些专业的成绩将依据河南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对于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类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进行排名。对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降分)录取或优先录取。
3. 所有专业的录取并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学院将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考虑。
4. 学院在各专业录取时并不限定男女的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学院对考生的体质要求,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