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详解》

第一章 总则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自1998年创办以来,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东南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2025年,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以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该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等因素,学校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这些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还预留了一定的计划数,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将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进档考生以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志愿录取。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学校将按照特定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五章 录取及入学
学校将按照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直接寄送给被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具体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已在招生简章中详细列出。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七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
学校颁发的证书类别包括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和学士学位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本科;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提供了详细的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咨询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招生网址等,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招生相关信息。
第九章 附则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的招生章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学校的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