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条 奖学金制度。对于在学术、品行、经济等方面均表现卓越的学生,学校提供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高达8000元。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则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业优秀、综合素质卓越的学生有机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范围在每生每学年300至1200元之间。对于在思想品德、科技创造、竞赛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以申请单项奖学金,其奖励金额为1000至5000元不等。学校还积极与社会企业合作,设立了社会捐赠奖学金。

二、勤工助学与临时补助
第5条 勤工助学政策。学校设置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这些岗位通过学生自身的劳动来获得报酬。
三、学费减免与助困政策
第6条 学费减免及临时性困难补助政策。对于烈士子女、孤儿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学生,学校可提供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的福利。对于因突发事故、自然灾害或罹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学校将给予500至5000元的临时性困难补助。
四、国家教育资助与退役士兵教育
第7条 国家教育资助及退役士兵教育政策。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学费减免。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五、服务基层贷款代偿政策
第8条 服务基层贷款代偿制度。高校毕业生前往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含3年)并经考核合格后,其在校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将由财政部门代为偿还。
六、专业与招生录取说明
第二十五条 学校外语类各专业仅招收英语和俄语考生,其他专业则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除俄语专业外,其余本科专业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安排。
七、附则与学校信息
第七章 附则部分规定: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均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并明确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七条 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有关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学校将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所有。学校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邮政编码为450046。学校的官方网址为www..cn,招生办网址为zs..cn。学校的联系电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