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的招生章程,涵盖了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及收费标准等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能为考生们提供一些帮助。

章节一: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与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宁夏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建。学校致力于培养各层次医学人才,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学校地址位于宁夏银川市的雁湖校区。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章节二: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章节三: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每年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招生。
第九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则按照相关方案进行录取。
第十条:学校依据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并认可各省的高考加分政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1:1的比例调档;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章节四: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不同专业的学费有所差异,详细信息可通过宁夏医科大学招生查询。
章节五:其他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等支持。
章节六:附则
第十五条: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的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并由宁夏医科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传真以及招生等详细信息一并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