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标题: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详解
为贯彻相关法规,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5年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概述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四川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非营利性属性。学校由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举办,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和眉山市岷东新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特色、教育思想、条件、专业设置等,并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需求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学校在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和《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上公布。
第四章:录取工作
学校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遗留问题。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并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加分投档”政策。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有身体条件要求。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进行,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成绩认定和录取原则也有明确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健康和考试成绩的全面复查。
第五章:工作人员
学校选派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收取。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七章: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考生可通过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查询招生录取信息或进行咨询。联系方式包括网站链接和电话等。
第八章:附则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