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代码为1427 结业。学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和历下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工作。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对于考生,将根据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具体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将颁发相应的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齐鲁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对于齐鲁学院招生工作,若学校以往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存在冲突,应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有出入,应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为准。对于未提及的其它事项,将依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第二十条
齐鲁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
邮编:精确至250200
联系电话:可拨打或进行咨询
监督热线:若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电子邮件:可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
学校官方网站:请访问www..cn获取更多信息
招生专用网站:如需了解详细招生信息,请访问qlnuzs.university-
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
此招生章程已经得到了山东省教育厅的严格审核,并已备案。我们保证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
关于本章程的解释权,由齐鲁师范学院负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学院将及时给予答复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