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兰州文理学院2025年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若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政策详解
第十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是在各地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遵循教育部当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甘肃省教育厅的《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经省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对于加分的投档考生,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政策。加分成绩将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十三条 学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的分配将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同意调剂,学校将根据其成绩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如果考生不同意调剂,则将作退档处理。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学校主要提供英语语种的教学师资,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对于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进行外语口试将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的普通类招生将根据专业性质,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进行招生,同时也将根据高考改革省份的科目要求进行分类招生。艺体类各专业将根据专业考试及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第十七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学校的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整个录取过程将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环节将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及时在相关媒体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的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将依据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无附加限制条件。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5年将在甘肃省投放多项专项计划,包括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精准扶贫计划、革命老区专项计划等,具体政策将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还将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将按照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