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录取原则:
学校承认各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并且对于男女比例没有特殊要求,除非在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别注明。
学校会根据不同省份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20%以内;而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通常控制在105%以内。
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需要达到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统考(或联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需合格。如果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明确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学校会按照相应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学校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结合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 专业统考成绩×70%。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学校会按照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进行排序。如果生源省份没有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学校将依次参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以及单科成绩进行排序。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艺术类录取规则,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进入心仪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