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的详细情况,以便对大家有所帮助。请注意,各学院/专业的实际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综合成绩核算方法
综合成绩是通过计算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比例来得出的。具体公式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N +(复试总成绩×0.4)/3。其中,对于MPA考生,N的值为3;对于其他专业考生,N的值为5。综合总成绩将保留两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
二、录取原则
1. 各学院将根据复试学科、专业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分类,按照考生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据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考虑初试总成绩较高者;若初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优先考虑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较高者。如果有考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后放弃录取资格,将从合格考生中依次替补拟录取。
2.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于复试中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状态或未经公示即擅自放弃;
(7)体检不合格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8)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即将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10)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