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广东白云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是根据招生章程整理,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广东白云学院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学校将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具体来说,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都有相应的录取控制线。
对于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若符合学校提档要求,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在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学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排位进行择优录取。对于排位相同的考生,学校将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学校还将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对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进行出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