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概述:
一、学校将按照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划分,根据普通类(历史类或文科类、物理类或理科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体育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分类录取。
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艺体类专业统考录取规则》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针对广东省考生,根据投档规则,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遵循“分数优先,志愿跟随”的原则,无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依次录取后续考生。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排位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
1. 省内计划:
(1)体育类专业:投档总分750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 × 40% + 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 2.5 × 60%。
(2)艺术类统考专业: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也是750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 × 50% + 术科统考成绩 × 2.5 × 50%。
(3)针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农村教师专项计划: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同样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总分。
2. 省外计划:各省(区、市)的艺术类录取原则需依照相应招生省份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同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则会被退档。
四、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的政策,将按照各省(区、市)的相关法规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具体录取规则还请参照学校官方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