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创立于1949年,是我国最早创建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现拥有艺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美术与书法博士及硕士、设计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其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员。以下是该学院2025年的招生简章内容:

一、招生专业与学制
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 类别 | 录取批次与计划编制 | 省统考科类及子科类对应要求 | 培养专业(招考方向) | 国标代码 | 学制 | 学年学费 | 拟招生计划数 | 培养单位 | 体检要求 |
| | | | | | | | | | |
| 校考类 | 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美术与设计类 | 中国画 | 130406T | 4年 | 19440元/年 | 50 | 中国画学院 | 非色盲 |
| ...(其他专业信息)... | ...(其他信息)... | ...(其他信息)... | ...(其他信息)...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此处开始详细列出报考条件,如年龄、学历、户籍等要求)
三、录取规则与收费标准
具体的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将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详细信息请参照学院招生公布的各专业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各省份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招生信息。
2. 学院对于录取的学生,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和录取规则进行管理。
3.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所有。
一、报考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是报考的基本要求。除此之外,考生需要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上述机构联合颁发的指导意见中的标准。具体省统考科类及子科类对应要求请详见表格。
二、不得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是在校的高校学生,包括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二是非应届的高级中等教育学生;三是以虚假手段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四是因为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的人员,以及处在停考期的人员;五是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的执行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报考要求及录取原则
西安美术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的统一领导,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我们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限男女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和投档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和我们的招生公布为准。
关于校考专业的录取原则,我们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对于分省分专业的招生项目,我们认可相关考生在教育部规定下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加分项,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具体的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四、专业课校考相关信息
2025年,我校的中国画、绘画(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四个方向)、实验艺术、摄影和雕塑等专业将组织专业课校考。考生需要先通过美术与设计类的统考,方可预报名参加校考。具体的报名、初选、考试和合格证发放等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上的公告。
五、志愿填报
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考生需要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
六至九部分的内容与原文大致相同,包括台测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入学须知和其他相关事项。具体细节和规定请参照原文内容进行理解和执行。西安美术学院的官方网站和招生提供了更多的详细信息,欢迎考生查询。如有疑问,可致电我们的招生办公室。本简文的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