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呈现的是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的招生简章概览,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学校地址等详尽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致力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并接受多方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高等学校,以非营利性属性著称。学院坐落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致力于培养专科层次的人才。学制为三年,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全面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等,并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包括“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于身体健康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将按照规定项目,坚持学生自愿、非营利原则收取。
第六章 资助政策
学院提供多种资助政策以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院还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会因经济原因而放弃就读机会。
第七章 毕业证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章 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
考生可通过监督电话或招生咨询电话了解招生详情。学院官方网站www.也提供全面的招生信息。
第九章 附则
如本章程与以往招生工作要求存在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本章程与国家(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