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的是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概述
本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分类录取
学校按照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在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分类录取。
科目要求
对于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学生,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达标。具体的要求参照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平行志愿填报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
综合考核与录取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如果其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录取细则
对于艺体类(美术与设计类)的统考专业,学校在考虑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出档后,将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学校将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其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排位进行择优录取。对于排位相同的考生,学校将优先录取已经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