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311。学校地址:佛山校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邮政编码:528216;广州校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邮政编码:510655。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招生政策。学校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设立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本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具体合作本科院校及专业详见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包括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与设计类的分类录取,以及具体的专业分档录取规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有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处理。
第八章:收费标准详解
根据《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文)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的规定,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文史类专业学费定为每年每生5250元;普通理工类专业学费稍高,为每年每生6410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学费则为每年每生10000元;其他类专业学费为每年每生5130元。住宿费用介于每年每生650元至1500元之间。
第九章:学生资助政策概览
我校遵循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措施,以支持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第十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为便于考生和家长咨询、监督及申诉,我们提供以下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请拨打或。
传真服务:可通过与我们联系。
电子邮箱:。
学校官方网站:访问www..cn了解更多信息。
招生专题网站:zs..cn,获取最新招生动态。
我们的纪检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梁丽。监督电话:。
第十一章:章程细则与实施
本章程经我校2025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指导我校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与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不符的情况,以国家和各相关省(区、市)的规定为准。具体解释工作由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我们力求细致解读每一项内容,确保公平、公正,为广大考生提供明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