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文章内容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方面的详细规定。以下是具体内容的介绍,以供大家参考,若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我们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关于调档比例,我们遵循各省(市、区)的投档规则,按照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第十五条 在提档和录取过程中,我们执行相关省份(市、区)的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对于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我们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及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都必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关招生要求。我们认可各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及投档规则。在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果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其他规定:
第十八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英语教学为主要教学语言。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们将进行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