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详解》

本文为大家详细解读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以供参考。
一、录取基本原则
1. 录取分类:学院将根据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并分类进行录取。
2. 广东省报考要求:对于报考广东省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达标。具体的要求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3. 平行志愿填报: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二、录取具体规则
1. 录取条件:考生需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
2. 录取依据: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三. 艺体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学院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录取。首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依次录取后续考生。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排位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会优先考虑那些已经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具体录取规则还请以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