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概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为顺利推进2025年高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校制定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二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5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三章: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章:招收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第五章: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前,应认真学习相关体检指导,并选择符合体检标准的专业报考。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具体疾病类型详见招生简章。
第六章: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政策,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模式、同分排序、加分政策、定向招生等详见招生简章。
第七章: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和退还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制度执行。医学类专业学费为6600元/生·学年,一般专业为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根据宿舍类型有所不同。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八章:转专业及学历文凭
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的相关要求,可以申请转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并颁发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
第九章:监督与保证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在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章: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第二十四条相关说明》
考生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可通过访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网站或我校官方网站,查询个人的录取情况。在我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及时寄发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详解》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以及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业进步奖学金等,具体评审办法参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闽卫院学〔2023〕132号)等相关文件。
我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学费补偿等在内的多项资助项目。我们还为困难学生提供了、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具体的申请办法根据《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办理。
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中心,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从事这些岗位的学生提供补助。有关细则请参考《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细则》(闽卫院学〔2022〕34号)。
《第十二章 附则》
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宜,我们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行为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有关解释工作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若需联系,可前往我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邮编:350101。学校网址为:[www..cn/,联系电话为:-22869956。](www..cn/%EF%BC%8C%E8%81%94%E7%BB%9C%E7%94%B5%E8%AF%AF%E5%B0%BE%E5%AF%B数字是不同联系方式之间可能有误解。)若存在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