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文详细介绍了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
二、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基本情况
第三章 招生组织与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标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第六章 收费与退费政策
第七章 奖助学金政策
第八章 学校地址与交通信息
第九章 咨询与申诉途径
第十章 其他相关规定
三、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862。学校地址分为从化校区和天河校区,分别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的不同区域。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组织与机构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招生的具体实施。学校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广东省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对于专科层次的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其他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其他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于不同省份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当地的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在专业分配上,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成绩进行分配。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学校还将按照国家和省(区、市)的加分政策对考生进行加分或优录。
第六章 收费与退费政策
...(后续内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收费标准及退费政策等。具体内容请参照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
第七章 奖助学金政策...(后续内容)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奖助学金政策,包括奖助学金的种类、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
第二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取消高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中的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体检要求或无法在所录取专业就读的学生,学校将依照学籍管理规定,协助其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入学复查规定
第二十九条 被本校通过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费缴纳注册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复查。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将按照广东省招生办的文件要求执行,同时省外考生的复查工作将遵循考生所在省招生办的文件要求。
第八章 学费及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XXXX〕XXX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XXXX年修订)》执行。也依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因学院不同而有所差异,艺术类专业学费较高,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费则更高。住宿费则因校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生报到后按实际收取。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措施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措施,这些措施均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第三十三条 为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招生相关信息,学校提供以下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学校网址以及招生网址等。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室(审计工作部)负责监督和监察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申诉。负责人及监督联系方式也已公开。
第十一章 招生章程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适用于XXXX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其招生办公室进行解释。如遇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学校保留对招生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环境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