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华中农业大学在招生方面的章程。这篇文章涵盖了该大学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全新解读,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校全称华中农业大学,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收集招生信息,编制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等。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和社会也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因素。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学校还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学校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予以认可。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退,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内蒙古考生按照特定规则录取。
第五章 其他
学校依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重点建设狮山生命科学英才班,培养生命科学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学校还设立智慧农业书院,负责智慧农业专业的人才培养管理工作。学校还制定了详细的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以及详细的入学复查规定。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充分了解并按照规定进行报考和入学。
以上就是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该大学的招生信息,为报考提供参考。第二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具体如下:生物科学类专业包含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班)及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等专业;计算机类专业则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等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内含食品科学与工程(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以及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等专业。还有农业工程类、机械类、水产类、植物生产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社会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等多个专业大类。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及湖北省的相关规定,核定并公示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具体而言,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每年的学费为5850元;林学、茶学、农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其中农学和水产养殖学第一学年的学费按大类标准收取为4500元,其余学年为3375元;其他专业则每年学费为4500元(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生态工程等第一学年按大类标准收取5850元)。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费为每学年10350元,而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生态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园艺(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其学费高达每学年58000元。住宿费用将根据学生住宿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在每学年1080至1320元之间。若湖北省相关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依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为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了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减免学费在内的多元化助学机制,旨在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我校阳光招生热线为:/87395964,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为:zs..cn。如有需要,可通过此平台获取更多招生信息。电子信箱为:.。对于监察举报受理,电话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若在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产生理解误差,请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且不会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的变动,将以变动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