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的是长春财经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学校的高考招生工作,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长春财经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校区详细地址:
长春财经学院净月校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银杏社区擎天树街58号;
长春财经学院农安校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烧锅镇新立村委会烧锅大街5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如下:
本科专业中,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会计学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学费也均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电子商务、审计学、跨境电子商务等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26,800元。金融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较高,为每生每学年39,800元。其他专业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等的学费也均在每生每学年26,000元左右。
第三章 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后,本科毕业生将由长春财经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申请程序详见相关公告。
第五章 招生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全英文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条 录取规则: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会认可其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各科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邮编:130122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学校招生办公室。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