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天津科技大学在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内容。以下为详细解读,供广大考生参考,若有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基于教育部和相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与规定,我们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范围内,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第十条 关于院校志愿录取,我们遵循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05%以内;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们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才会考虑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的考生。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们按照相应省份的改革方案及办法进行录取,考生需满足我校相应专业或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主要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在无分数级差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分配。若考生所有报考专业均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将被调剂到同一投档单位内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我们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
第十二条 当投档成绩相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我们会优先考虑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照相应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我校的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仅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除日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专业外,其余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选择时请慎重考虑。特别是中外合作财务管理的专业,对英语学习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更要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加分政策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招生遵循2025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我校的202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希望以上梳理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具体请以天津科技大学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